威法案例丨婚姻迷局下的财产保卫战:陈凯佳律师助力原配追回婚内赠与纪实
来源:互联网 作者:陈凯佳律师 时间:2026-08-12
一、深夜发现的秘密
2021年年底的一个深夜,广州的陈女士(化名)在整理丈夫手机时,意外发现了丈夫与一名女子的亲密聊天记录。聊天中,两人以“老公”“老婆”相称,言语间满是暧昧。更让陈女士震惊的是,丈夫在与她结婚后,先后向这名女子转账数十笔,金额累计超过60万元。
陈女士与丈夫于2020年年底结婚,婚后两人共同经营着一家小公司,生活安稳。这些转账记录像一把尖刀,刺穿了陈女士对婚姻的信任。她质问丈夫,丈夫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称是被对方诱惑,愿意配合妻子追回钱款。但当陈女士联系对方要求返还时,却遭到了坚决拒绝。
走投无路的陈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了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的陈凯佳律师。
二、曲折的维权之路
(一)一审失利:诉讼策略的调整
接手案件后,陈凯佳律师立即开始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陈律师指导陈女士收集了以下关键证据:
1. 结婚证,证明陈女士与丈夫的夫妻关系;
2. 丈夫与对方的QQ聊天记录,证明二人存在不正当关系;
3. 银行交易流水,证明丈夫向对方的转账情况;
4. 丈夫的书面说明,承认转账是赠与,愿意配合追回钱款。
2023年8月,陈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丈夫与对方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对方返还28万余元及利息。然而,对方在庭审中提出了激烈抗辩:
1. 她与陈女士的丈夫自2014年起恋爱长达8年,陈女士的丈夫从未告知其已婚事实,她才是受害者;
2. 陈女士丈夫婚后的转账是偿还之前的借款,并非赠与,她提交了向陈女士丈夫转账的银行流水和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3. 陈女士与丈夫是恶意串通,提起虚假诉讼,目的是侵占她的合法财产。
2024年4月,法院作出裁定,认为陈女士仅起诉对方,不要求丈夫承担责任,与社会道德、公序良俗相悖,裁定驳回起诉。
(二)二审逆转:程序正义的胜利
一审败诉后,陈凯佳律师迅速调整诉讼策略,指导陈女士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团队认为,原审法院的裁定存在法律适用错误:
1. 陈女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有权单独向对方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2. 丈夫作为侵权人,陈女士有权选择仅起诉对方,这是她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合法处分;
3. 本案的核心是对方是否应当返还不当得利,而非丈夫是否承担责任。
2024年10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认为陈女士有权要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原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不当,指令原审法院审理本案。
(三)重审胜诉:在证据博弈中锁定关键事实
重审过程中,双方围绕证据展开了激烈博弈。对方提交了更多证据,包括:
1. 2019年向陈女士丈夫转账11万元的银行流水,主张是借款;
2. 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向陈女士丈夫转账33万元的银行流水,主张是借款;
3. 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期间,陈女士丈夫通过拉卡拉刷取她支付宝花呗14万余元的记录,主张是借款;
4. 案外人向她转账的记录,主张是她向家人借款后再借给陈女士丈夫。
陈律师对这些证据进行了逐一质证和反驳:
1. 对于2019年的11万元转账,团队认为,该转账发生在陈女士与丈夫结婚前,且丈夫在婚前也向对方转账了大量款项,属于恋爱期间的互相赠与,而非借款;
2. 对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的33万元转账,团队认为,转账备注中有“爱你爱你”“加油老公”等字样,更符合赠与的特征,而非借款;
3. 对于刷取支付宝花呗的14万余元,团队认为,该款项是丈夫与对方在恋爱期间的共同消费,而非借款;
4. 对于案外人的转账记录,团队认为,与本案无关,不能证明是借款给丈夫。
同时,陈律师补充提交了以下证据:
1. 丈夫婚前向对方转账的银行流水,合计不少于29万元,证明双方在婚前存在大量互相赠与的情况;
2. 丈夫婚后向对方转账的其他记录,合计7万余元,证明丈夫在婚后仍在不断向对方赠与;
3. 对方的支付宝交易流水,证明她的花呗消费主要用于个人生活,而非借给丈夫。
2025年12月,法院作出重审判决,认为:
1. 丈夫故意向对方隐瞒已婚事实,与对方发展婚外情,其行为有悖公序良俗;
2. 丈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无效;
3. 对方主张的借款部分成立,但丈夫婚后的转账中有部分明显是赠与,如52013.14元备注“爱你老婆”;
4. 综合考虑双方的转账情况和过错程度,判决对方返还陈女士8万元。
三、陈凯佳律师办案感悟
办理陈女士的案件,前后历时两年多,期间经历了一审、二审、重审,每一步都充满了挑战。作为律师,我有以下几点深刻感悟:
(一)证据是婚姻维权的核心
在婚姻财产纠纷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尤其是涉及到婚内赠与的案件,需要证明以下几个关键事实:
1. 赠与行为的存在,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2. 赠与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银行流水、财产证明等;
3. 受赠人存在过错,如明知对方已婚仍接受赠与等。
律师要指导当事人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在庭审中占据主动。
(二)诉讼策略的调整是胜诉的关键
在本案中,一审败诉的主要原因是诉讼策略的问题。陈女士仅起诉对方,不要求丈夫承担责任,被法院认为与公序良俗相悖。二审中,律师团队调整了诉讼策略,强调陈女士作为共有人的单独诉权,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这说明,在办理复杂案件时,律师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调整诉讼策略,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维权需要兼顾法律与情感
婚姻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到复杂的情感因素,当事人不仅需要法律上的支持,还需要情感上的关怀。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律师团队不仅为陈女士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还耐心倾听她的倾诉,给予她心理上的支持和安慰。
“作为律师,我们不仅要帮当事人打赢官司,还要帮助他们走出婚姻的阴影,重新开始生活。”陈凯佳律师说。
四、律师释法:婚内赠与财产的法律问题解答
(一)婚内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配偶能否追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内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不仅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也损害了配偶的财产权益,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配偶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赠与的财产。
(二)如何认定赠与行为的效力?
认定赠与行为的效力,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赠与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受赠人是否明知对方已婚,是否存在过错;
3. 赠与行为是否违反公序良俗。
如果受赠人明知对方已婚仍接受赠与,或者赠与行为明显违反公序良俗,如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赠与,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三)返还金额如何确定?
返还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赠与款项的总额;
2. 受赠人是否已返还部分款项;
3. 双方的过错程度;
4. 是否存在借款等其他法律关系。
如果受赠人能够证明部分款项是借款,法院会在扣除借款本金和合理利息后,判决返还剩余款项。
五、结语
陈女士的案件终于落下帷幕,虽然没有追回全部款项,但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部分维护。陈凯佳律师表示:“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也是一种情感关系。当婚姻出现裂痕时,法律可以为受害者提供救济,但更重要的是,夫妻双方要珍惜彼此,遵守婚姻的承诺和底线。作为律师,我们的职责就是用法律武器,守护婚姻的底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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