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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法案例丨从“非法经营”到缓刑落地——陈凯佳律师办理李某某涉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手记

来源:互联网 作者:陈凯佳律师 时间:2026-08-10

2026年春,南方某市法院作出的一纸判决,让一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终于卸下压在肩头四年的重担。我的当事人李某某(化名),因早年参与销售跨境网络访问服务,一度面临重刑风险。而今,他不仅免于收监,更获准缓刑,得以重返正常生活。这份结果,来之不易。

 

回望此案全程,从检察机关最初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到第一次庭审后主动变更罪名,再到最终法院采纳从宽情节判处缓刑——每一步都充满法律上的张力与现实中的重量。作为承办律师,我深知,这不仅是技术层面的胜诉,更是对刑法谦抑性与程序正义的一次具体践行。

 

01
起于“非法经营”,陷于模糊地带
 

2022年夏,李某某因曾就职于一家网络技术服务团队,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据控方指控,该团队通过社交平台向不特定公众出售可访问境外网站的链接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巨大。李某某作为客服人员,虽未参与技术开发或资金结算,但因其经手部分客户沟通,亦被纳入追诉范围。

 

初阅卷宗时,我即意识到问题的关键:将销售VPN链接行为直接定性为非法经营电信业务,缺乏明确法律依据。《刑法》第225条所列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必须有法律或司法解释的明文支撑。而现行法规中,对擅自提供跨境网络访问服务,仅设行政处罚,并无刑事入罪规定。若仅因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便升格为犯罪,无疑扩大了刑法的打击半径。

 

第一次开庭,我们围绕此点展开充分辩论。令人意外的是,庭审结束后不久,检察机关主动撤回原起诉,重新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刑法》第285条第3款)提起公诉。罪名变了,但压力未减——新罪名虽非重刑,却属典型的技术型犯罪,一旦成立,即便情节轻微,也难逃实刑。

 

 

 

02
 二、坚持无罪辩护,厘清技术与犯罪的界限
 

面对罪名变更,我们并未退守认罪求轻的常规路径,而是选择继续做彻底的无罪辩护。理由并非出于侥幸,而是基于对法律要件与技术本质的审慎分析。

 

首先,涉案服务是否属于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具?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侵入须指向特定系统,具备绕过身份认证、非法获取数据等功能。而本案中的服务,仅是在公共互联网上建立加密通道,使用户能访问境外公开网站。它未侵入任何服务器,未窃取任何数据,亦未干扰任何系统运行。其所绕过的,是国家网络内容管理机制——这是一种政策性过滤措施,不属于《刑法》第285条所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范畴。

 

其次,李某某是否具有犯罪故意?  

他仅有高中文化,入职时被告知这是翻墙软件,不能公开卖。他理解这是违规,但从未意识到可能构成犯罪。其工作内容限于复制粘贴使用说明、回复常见问题,对客户用途毫不知情,更无协助他人实施黑客攻击、窃密等行为的意图。主观上,既无违法性认识,也无帮助犯罪的动机。

 

最后,其行为是否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提供?  

在整个链条中,他既不掌握技术源码,也不控制服务器节点,更不参与利润分配。他的角色,与电商平台销售普通软件的客服无异。若将此类末端劳务行为纳入刑事打击,将导致责任泛化,违背罪责自负原则。

 

 

03
 缓刑落地:在坚守与务实之间找到平衡
 

尽管法院最终认定全案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但在量刑时充分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

- 明确认定李某某系从犯;

- 肯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配合调查,构成坦白;

- 结合其无前科、家庭困难、悔罪态度诚恳等情节,依法适用缓刑。

 

2026年3月,法院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宣判当日,他站在法庭门口久久未语,眼眶微红。那一刻,我明白:缓刑对他而言,不只是法律上的宽宥,更是人生重启的许可。

 

 

04
律师释法:刑法不应成为行政监管的延伸
 

此案折射出一个深层问题:当某种新型网络行为游走于合法与违法边缘时,司法机关应如何把握入罪尺度?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违反行政管理规定构成刑事犯罪。刑法是最后的手段,不是万能的工具。对于仅涉及网络访问方式的技术服务,若未实际侵害数据安全、系统完整性或他人合法权益,动辄以侵入工具定罪,极易滑向类推适用的危险境地。

 

尤其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许多技术创新天然带有突破既有规则的特征。若司法一味强调严打,忽视技术中立与行为实质,恐将抑制社会活力,损害公民对法律的合理预期。

 

 

 

05
 结语:辩护的意义,在于守护每一个具体的人
 

李某某不是英雄,也不是恶徒。他只是一个在时代浪潮中误入歧途的年轻人。而律师的职责,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这样的普通人争取应有的公正与体面。

 

这场辩护没有惊天逆转,却有扎实论证;没有戏剧高潮,却有真实温度。最终的缓刑结果,既是对当事人改过自新的信任,也是司法理性与人文关怀的体现。

 

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始终相信:真正的专业,不在于口号,而在于每一次对事实的尊重、对法律的敬畏、对当事人的负责。若您或亲友面临类似困境,请记住——法律或许冰冷,但辩护可以有光。

 

 

 注:本文当事人姓名、地域、技术细节均已脱敏处理,案件事实依据生效裁判文书整理,仅用于普法交流,不代表对相关行为合法性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