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法案例丨四年维权路:陈凯佳律师帮助农民工突破工伤认定桎梏、追讨赔偿纪实
来源:互联网 作者:陈凯佳律师 时间:2026-07-29
一、工地惊魂:被吊树砸中的植树工
2021年3月31日上午8点,深圳石岩阳台山的一处绿化工地上,50岁的吴师傅正和工友们一起忙碌着。按照公司安排,他们当天要完成几十棵树木的种植任务。吴师傅负责扶稳树苗,配合吊车进行栽种,却没想到意外突然降临——一棵被吊起的树木突然坠落,重重砸在他的身上。
剧烈的疼痛让吴师傅当场倒地,工友们急忙将他送往医院。经诊断,吴师傅多处骨折,身体遭受严重创伤。住院治疗期间,医疗费像流水一样花出去,短短几个月就超过了19万元。公司前期垫付了8.8万元后,便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还声称吴师傅是在“私人承包的工地”干活,与公司无关。
躺在病床上的吴师傅心急如焚,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家中亲人都很着急。经朋友介绍,吴师傅的女儿找到了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的陈凯佳律师。
二、维权第一关:确认劳动关系的拉锯战
(一)仲裁胜诉,公司起诉
接手案件后,陈凯佳律师首先面临的难题是:吴师傅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坚称吴师傅是在法定代表人弟弟的私人工地干活,工资也是由私人账户发放,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陈律师团队仔细梳理了吴师傅提供的证据:银行转账记录显示工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账户发放,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受伤后公司负责人一直与吴师傅家属沟通赔偿事宜,还有工友证言证明吴师傅接受公司管理。
2022年1月,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确认吴师傅与公司在2021年3月1日至12月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服裁决,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一审二审,终获确认
在一审庭审中,公司提交了所谓的“委托书”和“证明表”,试图证明吴师傅是受私人雇佣。陈凯佳律师当庭指出这些证据的漏洞:委托书未载明年份,且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当庭陈述矛盾;工资实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发放,与“私人承包”的说法不符。
2022年8月,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仍不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吴师傅接受公司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劳动,工资由公司发放,双方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于2023年10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三、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突破程序障碍
劳动关系确认后,陈凯佳律师立即协助吴师傅申请工伤认定。2023年11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吴师傅所受伤害为工伤,公司为工伤保险责任单位。2024年1月,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吴师傅伤残等级为八级。
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后,公司依旧拖延,拒绝支付任何工伤待遇。陈凯佳律师团队决定再次启动法律程序,为吴师傅追讨应得的赔偿。
四、维权第二关:追讨工伤待遇的持久战
(一)仲裁胜诉,公司再起诉
2024年3月,陈凯佳律师协助吴师傅向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向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经济补偿金等共计47万余元。
仲裁庭审中,公司再次否认劳动关系,还主张吴师傅的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标准过高。陈凯佳律师当庭出示生效判决书,证明劳动关系已经法院确认;同时提交工资发放记录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证明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2024年10月,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支持了吴师傅的大部分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共计39万余元。公司不服裁决,再次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一审判决,终获赔偿
2025年11月,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公司支付吴师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061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295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357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90250元、医疗费99293.55元、经济补偿金22500元、律师费5000元,共计374183.55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吴师傅激动得热泪盈眶:“四年了,终于拿到了赔偿,太感谢陈律师了!”
五、陈凯佳律师办案感悟:工伤维权的坚守与担当
办理吴师傅的案件,前后历时四年,期间经历了两次仲裁、三次诉讼,每一步都充满了挑战。作为律师,陈凯佳律师有以下几点深刻感悟:
(一)工伤维权,证据是关键
在工伤维权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劳动关系的确认、工伤事实的证明、工资标准的认定,都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律师要指导当事人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在庭审中占据主动。
(二)面对拖延,坚持是法宝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会采取拖延战术,通过多次起诉来消耗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这就要求律师和当事人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坚持到底,才能最终获得胜利。
(三)专业服务,为弱者撑腰
工伤职工大多是弱势群体,他们在遭受身体伤害的同时,还要面临经济压力和法律困境。作为律师,不仅要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还要给予当事人心理上的支持和安慰,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六、律师释法:工伤维权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考勤记录;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由谁支付?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
(三)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2. 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待遇: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4.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5. 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七、结语:用专业和坚持守护劳动者权益
在一审判决作出之际,吴师傅的案件也愈发临近终点,虽然二审仍未彻底展开,但用人单位也只在作“最终的挣扎”,结果很难再改变。
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专业、敬业、高效、卓越”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在工伤维权领域,我们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团队,能够为工伤职工提供从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到工伤待遇追讨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工伤待遇纠纷,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注:本文当事人信息及涉密细节已作脱敏处理,案件内容均来自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民事裁决书(2022)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民事裁决书(2025)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联系电话:4008231885
联系邮箱:weifa@winfalaw.com
咨询电话:4008231885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19号保利中誉广场2110-211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