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 |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11-17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 ,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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